各市、县、自治县、洋浦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各相关检验检测机构:
为全面掌握我省建筑材料实验室检验检测整体水平,促进我省建筑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全面提升,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市监检测发〔2021〕24号)和《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要点的通知》(琼市监函〔2021〕185号)要求,我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热轧带肋钢筋拉伸试验”能力验证(比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承担单位
海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以下简称省质检所)。
二、参加对象
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具备热轧带肋钢筋检测能力的省内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参加能力验证(比对)。
三、检验项目与方法
项目: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断后伸长率。
方法:参照GB/T 228.1-2010《金属材料 拉伸试验 第1部分:室温试验方法》或使用实验室常用方法。
四、报名方式
各检验检测机构接到通知后,认真填报《2021年度能力验证(比对)报名表》(附件1),并于2020年7月23日前将扫描电子版发送至省质检所电子邮箱 hnzjs@vip.126.com。
五、费用
本次能力验证(比对)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要求
开展实验室之间能力验证(比对),是市场监管部门对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实施有效监管的重要手段之一,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数据、报告、结果的真实能力与水平,是传递和沟通客户与检验检测机构之间相互信任的主要途径,对提高检验检测机构的自信心和增强检验检测机构的信誉度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各市县市场监管部门要认真梳理本区域内建筑材料(热轧带肋钢筋拉伸试验)实验室的数量,及时将本通知送达至相关检验检测机构,并督促其参加此次能力验证(比对)活动。
七、其他事宜
(一)省质检所为本次能力验证(比对)活动的承办单位。活动实施日期:2021年7月20日至10月31日。
(二)本次能力验证项目预计7月底发放能力验证样品,参加机构收到能力验证样品后,按照作业指导书要求完成检测工作,并通过快递方式提交检测结果等相关资料。请各参加机构提前做好实验准备及各项工作安排。
(三)按照国家认监委相关要求,对初测结果离群或可疑的机构可允许自愿参加一次补测。请相关检验检测机构在收到中期结果通知单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原因分析和整改纠正措施,并向省质检所提供整改报告及相关见证材料。经省质检所审核确认整改纠正措施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将给予一次自愿报名参加补测的机会。如未整改或整改无效的检验检测机构,不允许参加补测。补测后仍为不满意、未申请补测或未参加补测的,视为本次能力验证不满意。
(四)在能力验证实施过程中,各检验检测机构必须真实、客观、及时上报数据结果。经核实发现存在串通结果、提供虚假数据等情况的检验检测机构,我局将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我局将向参加本次能力验证项目的检验检测机构发放“能力验证结果通知书”,项目实施结果报告在我局门户官网公布。对于应参加但无故不参加本次能力验证以及能力验证结果不满意的检验检测机构,我局将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各检验检测机构在参加能力验证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省质检所联系。
单 位:海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地 址:海南省澄迈县老城经济开发区南一环路32号
联系人:李开鹏
电 话:0898-67200213
附件:1.2021年度能力验证(比对)报名表
2.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国家级检
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主办单位: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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