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物业服务企业、电梯使用与维保单位、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扎实推进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深化“安全乘梯、放心乘梯”专项行动成效,聚焦住宅电梯安全管理痛点、难点问题,压实各方安全主体责任,防范化解电梯运行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乘梯安全与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26)《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74 号)《物业管理条例》《海南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结合我省住宅电梯使用管理实际,制定本《住宅电梯使用管理合规指引》(以下简称《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
住宅电梯作为高层住宅必备的垂直交通设施,直接关系群众日常出行安全与切身利益,是物业服务管理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重要领域。各市县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住宅电梯安全管理工作,将其作为保障民生、防范风险的重要举措,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与监督检查。各物业服务企业(电梯使用单位)要严格履行电梯安全使用主体责任,全面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配齐配强电梯安全总监、安全员,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确保电梯安全合规运行。各电梯维保单位要规范维保行为,提升维保质量,强化应急救援能力。
二、明确工作要求,规范管理行为
本《指引》聚焦住宅电梯使用管理、检验和自行检测、风险防控、应急预案与事故处置、投诉举报处置等关键环节,明确责任边界、规范操作流程,为使用主体提供清晰、可操作的工作遵循。各相关单位要对照《指引》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逐项整改合规短板,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重点整治电梯带病运行、维保造假、责任悬空等突出问题。
三、加强宣传培训,提升合规能力
各市县市场监管部门要组织开展《指引》宣传解读与业务培训,覆盖辖区内所有物业服务企业、电梯维保单位及安全管理人员,引导各方主体明晰合规义务、树立合规理念、增强安全意识。要充分利用社区公告栏、业主微信群、公众号、电梯轿厢公示等渠道,向业主广泛宣传电梯安全使用知识、应急避险常识及各方责任,鼓励业主参与电梯安全监督,营造“人人关注电梯安全、人人参与安全管理”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督导检查,确保落地见效
各市县市场监管部门要与住建等部门建立协同联动机制,定期对《指引》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解决执行过程中的问题,确保各项合规要求落地见效。要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予以约谈通报、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严肃追责,切实筑牢住宅电梯安全防线,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附件:住宅电梯使用管理合规指引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 年 5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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